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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網友問:罪犯被人民法院宣告緩刑之后,不用坐牢,仍然可以回家,是不是等于沒判刑?今天我們就針對這個話題進行討論,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為大家一一介紹。
被宣告緩刑等于沒判刑嗎
緩刑,是一種刑罰制度。并不是所有犯罪分子都可以適用緩刑。
《刑法》明確規定: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二)有悔罪表現;(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條件的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宣告緩刑。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除了要遵紀守法外,還需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有違抗或違反,“分分鐘”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更有甚者,會加重執行。
【案例】
2018年12月20日23時15分許,還在緩刑考驗期內服刑的冉某某酒后駕駛普通客車,行駛至某路段時,撞擊出口處所設置的護欄后逃逸。經鑒定,冉某某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99mg/100ml。
法院審理后認為,冉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冉某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再犯新罪,應撤銷緩刑,予以數罪并罰。鑒于冉某某有坦白、認罪認罰、發生事故逃逸等情節,判決冉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原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現撤銷緩刑,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律師說法
緩刑是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過程中,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在判處刑罰時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對緩刑考驗不合格的處理做了具體規定,即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法數罪并罰。
死緩屬于緩刑嗎
注意:死緩并不是緩刑!
有人在問,那死刑緩期執行(死緩)是不是也不需要收監執行?
當然不是!死緩是指對于應該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兩年執行,但是,犯罪分子必須被關押!
以上就是關于被宣告緩刑等于沒判刑嗎的內容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罪犯被宣告緩刑之后,是有一段時間的考驗期的,在此期間,罪犯要實行社區矯正,并且要遵守法律規定,如有違反將會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嚴重的還會加重處罰。所以,緩刑不等于沒判刑,判了緩刑也會留案底的。如果大家對此還有疑問,可以在線或者來電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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