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丹律師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團支部書記浙江省省直律師協會優秀團員律師杭州市律師協會2018年度嘉獎律師2011“律師進社區”雙十佳先進個人浙江微博律師團成員11年執業經驗個人簡介:浙江大學...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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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作為國家工作人員,應該遵紀守法,做好表率,不能做違法犯罪的事情,損害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公職人員一旦犯了法,在受到刑事處罰的同時還會被行政處分。那么,公職人員被判緩刑會被開除公職嗎?本文整理了相關的資料,為大家一一介紹。
一、公職人員被判緩刑會被開除公職嗎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也就是就,行政機關的公務員被判刑后,就會被開除,而不一定是實刑,也包括緩刑。
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能超過1年??梢?,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為連貫和嚴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總的來說,拘役是刑罰的一種,緩刑是刑罰的執行方式的一種,那么公職人員被判緩刑的是要被開除公職的。
二、有期徒刑緩刑考驗期限是多久
1、根據我國刑法第73條的規定,拘役的緩刑考驗期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是指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對犯罪人已先行羈押,羈押的期間也不計算在緩刑考驗期限的時間之內,更不能將先行羈押的期間折抵緩刑考驗的時間。
2、罪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經考察機關批準。緩刑罪犯參加勞動,應同工同酬。如果同時判處附加刑的,附加刑仍應執行。
三、緩刑期間又犯新罪該怎么處理
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定:“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
因為緩刑是沒有收監,沒有被羈押,相當于原刑罰沒有執行,所以在緩刑期間再犯新罪,就按判決前犯數罪進行并罰。
此外,刑法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或者違反人民法院判決中的禁止令,情節嚴重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以上就是關于公職人員被判緩刑會被開除公職嗎的內容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根據法律規定,公職人員犯罪同樣要承擔刑事責任,但即使判了緩刑也會受到行政處分,還會被開除公職。如果大家對此還有疑問,可以在線或者來電咨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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