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丹律師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團支部書記浙江省省直律師協會優秀團員律師杭州市律師協會2018年度嘉獎律師2011“律師進社區”雙十佳先進個人浙江微博律師團成員11年執業經驗個人簡介:浙江大學...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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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有數罪并罰的制度,針對一人同時犯兩條以上罪名的情況。對于職務侵占罪的被告,在二審期間被發現犯了新罪。應當對新罪進行定罪,然后將前罪和后罪合并處罰。關于職務侵占罪被告在二審期間被發現新罪的處罰,下文為您詳細介紹,請大家閱讀。
一、職務侵占罪被告在二審期間被發現新罪的處罰
第七十一條 【判決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罰】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職務侵占罪被告在二審期間被發現漏罪的處罰
第七十條 【判決宣告后發現漏罪的并罰】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三、關于數罪并罰的法律規定
“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是指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依照《刑法》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新罪。
對這種情況的并罰采取的是先減后并的原則,即用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與新犯的罪所判處的刑罰進行并罰,犯罪分子已經執行的刑期不計算在新的判決確定的刑期之內。此時犯罪分子實際執行的刑期可能會超過20年,這是因為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比發現其漏罪更能表明其人身危險性和改造的難度。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刑罰執行完畢”應當是指主刑執行完畢,而不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等附加刑。
數罪并罰的情況下發現新罪或漏罪同時涉及第70條、第71條的適用,就是說,同時涉及“先并后減”和“先減后并”兩種方法,對此通說認為應當采取分別判決、順次并罰的方法,即在對漏罪和新罪分別定罪量刑的基礎上,對漏罪和新罪分別適用“先并后減”和“先減后并”的方法作出判決,并按照漏罪在先、新罪在后順序進行兩次并罰,所得結果即為最后的應執行的刑罰。
以上就是關于職務侵占罪被告在二審期間被發現新罪的處罰的內容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法律不僅會保障每人位公民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會規范公民的行為,法網恢恢,只要是犯罪行為,一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犯罪分子在二審期間再次犯罪,法院會將后罪和前罪合并處罰,在此提醒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做到遵紀守法,同時保障到自己和他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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